司马光这几天没事,就和自己的师爷说起诏令和奏议的一些话题。司马光说道:诏令与奏议在古代是分开的两种不同公文。诏令是以皇帝或君主名义发布的公文的统称。奏议是臣子向皇帝上书言事,条议是非的文字的统称。“记言记动二史分司,起居注右史事也,左史所录蔑闻焉,王言所敷陈惟诏令耳。”
诏令奏议类文书起源于先秦,形成于秦汉,各朝收录了蔡邕的《独断》。《独断》记载:皇帝的言论就是制诰,制书是皇帝正式的命令,其文体叫制诰、赦令,天子命令可以分为命、令、政。明确皇帝的命令叫制诰,即是诏令。
《独断》讲,大臣上书的奏议至少在汉朝已经分类细致,分章、奏、表、驳议。《独断》是比较早的介绍诏令奏议类文献的文集,同时《独断》也是第一次对各类诏令类文献进行比较明确定义的文集。
南朝的在萧统将部分奏议文收入《文选》中:且进行了分类,主要有:表,上书,奏记,对问等几类。但文选将这些奏议文按文体分成不同的几类,并未将其分在统一的奏议类。文选中收录的奏议文最早的是战国时期的诸侯国大臣向其国君进言的对问,收录的文章表明奏议文至少在战国时代就已经出现。《文选》将诏令奏议类文献看成美文,更是从文学价值方面对其进行定位。
南朝刘勰的《文心雕龙》对诏令的源流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并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将诏令称为诏策类。《文心雕龙》提到:秦并天下改诏书的名称由‘命’改为‘制’。汉朝的诏令分为四品:策书’,‘制书’,‘诏书’,‘戒敕’。刘勰同样认为诏令起源于唐虞之际,在秦汉时期得到正式的规范。刘勰也对奏议进行了简单的分类,分为章表类和奏启类。对诏令奏议类文献进行了评论和分析,开诏令奏议类文献研究之先河。
尚书的誓诰就是诏令类的起源。东周时期,诏令制度还存在。秦诏令辞章宏伟,至文景时内容与辞章都很优美,光武时期有檄和令等诏令文体。对诏令分类比较明确,对诏令文献的性质认识比较深刻,对诏令类的起源、演化的研究进一步加深,保存了一批有价值的诏令类文献。
诏令起源于尚书的誓诰。春秋战国时期得到延续。秦汉时期诏令文辞意境优美,是诏令发展的高峰期,后世皆不及,肯定了诏令文书的文学价值。
奏议类文献在春秋时期比较流行,而“谟”就是最早的奏议形式,“诰”则是诏令的最早形式。战国汉代又出现了表、奏、疏、议等文体,文体名称与春秋以前不同,但实质上都是奏议文,与“谟”同属于一类。对奏议分类比较明确,对奏议文献的性质认识比较深刻,对奏议类的起源、演化的研究进一步加深,保留了一批有价值的奏议类文献。
古代研究诏令奏议类文献的文章基本都有涉及,但论述均不多,虽然都承认诏令是古代一种上行公文,奏议是古代一种下行公文之外,各研究文献在诏令的概念有着比较明显的分歧,因此,直到现在,诏令类文的具体的概念还没有达成一致。对奏议文的概念已经达成一致,奏议或奏章是中国古代的大臣上书君主的公文的统称。
诏令奏议集部数很多,各个时期,各种不同类型和内容的集子很多。研究文献也很多,但大多研究并没有涉及到社会的内容。研究诏令奏议文献的内容庞杂,感觉很难讲清楚关键,研究者大多研究一部集子或一段时间的诏令奏议,没有系统性研究诏令奏议。
古代就有对诏令奏议类文的研究,到现代后对诏令奏议类文的研究逐渐增多。大多研究论文将诏令类与奏议类分开研究。研究诏令或奏议类文章在概念认同上大同小异,但仍有些许差别。诏令是封建皇朝以皇帝名义发布的文书文告,另一种是上级官员对下级官员发布的文告或命令。
关于诏令的概念,主要有有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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