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备娶媳妇的那些日子里,过得还是相当地轻松,不像其他同志们结婚时,忙得脚跟都打着了后脑勺,风风火火的跑来跑去,到了较劲儿的时候,还要和领导请几天事假。
常言道:
恶人自有天谴,
吉人自有天相。
我肯定不是一个吉人,但也不是完全的恶人。
我搞不明白,一向反感我的领导却主动来关怀我。
婚礼前的一星期,在车间大门口,老甘同志叫住我,和颜悦色地对我说:“小李啊,经车间领导研究决定,给你三天假,回家好好准备一下,不会扣你一分钱奖金、工资。”
“啊,啊,……。”
我有点受宠若惊,一时不知说啥好。
老甘同志瞪我一眼:“不愿意就当我放一个臭屁。”
我哪会放过这等好事,连忙说:“谢谢领导一个香屁。”
老甘同志却说:“不用谢我,谢谢你那张嘴就行。”
我不解,问:“难道我的嘴做过啥好事?”
老甘同志笑一笑,却笑得很诡谲,而且笑而不语。
既然别人笑了,我也就笑了,只是那颗心沉不下来,借这两天工夫,偷偷去两趟“八一公园”,和几个赌徒打了两整天扑克牌,吃了两顿风餐不说,还叫人家圈走二十多元。
钱是白银真金,这个道理我明白。
二十块钱不少,差不多买一箱啤酒。
我非常后悔,还不如呆在家里干点活儿。
实际我也想在家干点活儿,只是有人替我在忙活儿。
收拾婚房是最大的工程,我娘委派二姐夫负责找人拾掇。光有挡风御寒的窝不成,还需要睡觉用的被褥。大姐说,这些钱由她们家出。大嫂和二姐一听,俩人异口同声说,针线活儿由她俩承包了。远在京城教书的二哥,当然没忘记我这个傻弟弟,电汇五百元钱,并且给我附上一条信儿说,他这一阵子工作很忙,或许婚礼那天不一定能及时赶回来。
我说:“人不用回来,只要钱送到了就中。”
我娘说:“你倒一点也不傻,还认识一个钱字。”
我嘿嘿一笑:“我要再不认识钱就真是一个傻子啦!”
我娘说:“你这个傻子当得真有福,摊上了好哥哥和好姐姐。”
那会儿,是我人生的黄金时代,感觉好极了,虽不能呼风唤雨,却也是要钱有钱,用人有人,一切动脑子伸手的事都不用自己去张罗,用不着我发号司令,更不用我亲力亲为,可谓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啊!我当然知道,这就是自己作为一个傻子的好处之一。
我更懂得,这也是我作为家中最小的孩子所能得到的恩宠之一。
然而我毕竟是婚姻中主角,当不了甩手掌柜,还有一项重要的任务。
亲人们都恳切告诉我,大婚当前,我要做好一件大事,就是在一个人面前装好相。不用我多说,谁都能猜出来,这个人是非常重要的人,就是我未来的丈母娘——高粱红她妈。我这个人比较走“顺”字,只要通过丈母娘这一关即可,因为高粱红她爹早去了那边。
到了见高粱红她妈那天,姐姐们、姐夫们、还有大哥和大嫂,他们比我还紧张,人人站在我旁边,帮助我打理一些具体事宜的细节。嘿嘿,几乎每人说两句,千叮嘱万嘱咐,但是万变不离其宗,告诉我唯一的宗旨是,在人家长辈面前一定要装好这半天的“孙子”。
其实我绝非全傻,还有一点点弯弯绕,也知道装好孙子的重要性。不过,只要一说起“孙子”两字,我就会浮想联翩,联想起那个跳楼摔死的孙叔。遥想那红色的当年,没有当好一个“孙子”的孙叔,非要插上翅膀去腾飞,结果从半空中掉下来,人就此一命呜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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