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映是在翻身的时候,被手指的伤口痛醒的。
她疲倦地从被窝里爬起来,这才发现左手食指划伤了,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弄的,伤口又深又长,几乎横着贯穿了整个手指,一跳一跳地疼着。
阮沁正在厨房里吃早餐,见一身深蓝色丝绸睡衣的孔映从卧室里晃出来,马上打招呼:“学姐,过来吃点吧,我刚烤的面包,新鲜出炉的。”
孔映在餐桌前坐下,思考了足足有一分钟的时间,才问:“我昨天什么时候回来的?”
她明明记得昨晚在姜廷东家过夜了,可是为什么醒来是在自己家的床上,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阮沁忙活着将面包切片:“不知道啊,我昨晚睡的时候你还没回来,怎么了?”
孔映揉了揉太阳穴:“没事,可能我昨晚喝多了,不太记得了。”
虽然这么说,但在party上她只喝了几杯红酒,到姜廷东家的时候还是很清醒的,就连之后的事也记得清清楚楚……可结束后怎么突然断片了?
孔映咬了一口面包:“新公司怎么样?你上班有一段时间了吧?我也没顾得上问。”
“挺好的,就是辛苦了点,我们社长是个工作狂,我在他手下的秘书室做事,自然也要跟着忙。”
孔映在斯坦福读医学博士的时候,阮沁在同校读本科。孔映还记得大约是2005年的事,那会儿阮沁刚和前男友分手,大半夜在空无一人的街上边走边哭,孔映开车路过,怕她出事,就停车问她家在哪儿,要不要送她回家。
从此阮沁就缠上了孔映,还住进了孔映在加州的海景洋房,一开始还是交房租的,后来孔映被她的厨艺和家务能力征服,干脆连房租也不收她的了。
不过说是学姐,但因为孔映14岁就读本科,20岁就博士毕业,所以阮沁不过比她小了一岁而已。
“哦,对了,早上我收信的时候,有一封是给你的。不过这信有点奇怪,连邮票都没有,好像是被人直接塞进信箱的。”阮沁拿过一个信封递给孔映,寄件人的地方写着“阿曼达”。
阿曼达?孔映对这个名字完全没有印象。
“学姐,今天你应该不用去医院吧?好不容易有个休息日,我们去逛街吧?”
“哦,可以啊。”孔映一边心不在焉地回答,一边撕开信封。
里面只有一张纸,上面写着六个大字——
离姜廷东远点!
孔映瞳孔里流转的水波瞬间凝固了。
字不知道是用什么写的,猩红猩红的,是让人无法忽略的刺眼。
她将纸捏起,凑近轻闻了一下,微微皱了眉。
字迹虽已凝固变色,但这股血腥味是骗不了人的,更何况,她对人血再熟悉不过。
阮沁见孔映脸色不好,便凑过来看,几个血红的汉字突然跃入眼帘,吓得她也变了脸色。
阮沁问得小心翼翼:“学姐,这是……”
“吃饭吧。”孔映淡然地撕了那张纸,丢进厨房垃圾桶,重新拿起了咖啡杯。
“那个……不会是真血吧?”
“恶作剧罢了,医院那么忙,总有一两个对我不满意的病人。”
“那……要不要报警啊?他们都知道你住在哪儿了,万一下次直接找上门来怎么办?”
阮沁心里冒出了无数个问号,这“血书”到底是什么意思?姜廷东,又是谁?
“学姐,你知道如果有事,是可以和我说的对吧?虽然这样听起来我很多事,但你毕竟还在康复期……”
自从孔映车祸后患上PTSD,阮沁就想尽办法守护在她身边。前脚刚得知孔映出院回国,后脚她就辞掉了她在加州那份令人艳羡的工作,跟着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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