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到一个词:“自助餐”。这是真正的自助餐,自己加工,自己食用,最后食物的质量全看自己的手艺。
“知道怎么吃了吗?”
我点了点头,喝了一口酥油茶,开始了晚餐的制作。但很不幸,我的手艺一团糟,做出来的糌粑很像小时候喜欢玩的稀泥巴,黏黏糊糊的,但我也只能咬着牙吃了下去。没办法,肚子是不会讲究的,只要空了,绝对会毫不含糊地闹革命!
吃过晚饭后,尼玛在我寝室里待了一会儿,大致介绍了一下卡当镇的情况,后来我们又聊起所长。所长是军人转业,老婆在那曲上班。所长从2002年就来到了这个地方。由于常年在高原待着,使他三十三岁的身体看起来有四十三岁,他实际只大我十岁。
“所长这人很好。你别看他外表冷漠,但心肠可热了。我们这的人都叫他,阿米贡夏(上天派下来的好人)。但他要求很严格,你以后可要注意了。”
“他怎么个严法?”
尼玛笑了笑,故作神秘地说道:
“这个,你以后就知道了。”
不用期待以后,第二天我就发现了。
“所长,这么早起来干吗啊?”
我看过手机,现在是七点半。外面的天才亮。
“出操。”
“出操?”
听到这两个词,我一阵哆嗦。深秋的那曲本来就冷,这下我彻底冷到骨子里了,我仿佛能闻到外面战栗的寒气。我就搞不懂了,这天高皇帝远的,还出什么操嘛,这是典型的自讨苦吃。我在怀疑,我是不是遇到了一个从疯人院走出来的所长。
带着两千个不情愿,我穿上厚厚的衣服,来到了外面。
“懒惰永远是沉沦的温床。”
所长见我半天才出来,对着我冷冷地甩了一句,然后跑了出去。尼玛则在一旁憨憨地笑道:
“跑吧,谁叫我们所长是军人出身呢。他改不了这习惯,我们也就……”
我知道尼玛下句话的意思,原来他也不喜欢跑步。我想到一句话,生活就像是强奸,反抗不了就只能享受,我现在好像只能享受。去反抗老板,我没那个胆量,我以后还要跟他混饭吃。这个因素还是需要掂量的,我不能跟生活过不去。
卡当镇的东面是连绵起伏的草原,而我现在就是面朝东边。所长在最前面,尼玛居中,我则当仁不让地负责殿后。
由于是带着不满跑操,我的姿势有点像《举起手来》里的潘长江:两条腿跑步时成罗圈状;双手死死揣在兜里,生怕露出了点皮肉;黑色的毛线帽将自己打扮成了恐怖分子一样,只露出一双眼睛;上肢则是无规则摆动,像在扭秧歌,又像是在蹦迪。还好这个时候,道路上没人,要不然,肯定会认为我是喝醉酒的恐怖分子。
所长瞅了瞅我,看到我穿那么多,红黑脸上满是鄙视。但我也管不了那么多,我是不会和我的身体过不去的。
就这样,大约跑了两公里后,我的步伐开始有了变化。那种流氓式的跑法毕竟伤元气,草原上蹦迪是需要不少精力的。我开始跟上所长他们的节奏,有规律地跑起来。虽然我很不想,但我的意志明显经不起大自然的考验。
往回跑的时候,我无意中回头看了一眼,就那一眼,我愣住了。那浮在玄天之下,厚土之上的绝景一下就涌进了我的眼帘:云彩浮动,流光乍泄,东边的天际间呈现出像佛光一样的色彩,无数道光柱虽然独立却又连成一片,从容地从云彩间的空隙投射下来,在低空形成一幕巨大的光墙,幻化不定;静静的草原上不再苍茫,高低不平的草甸披上了一层金黄色的袈裟,那袈裟变幻莫测,时而紧绷,时而舒展,和天上淡金色的流云遥相呼应。
这不是一幅绝美的图画,因为画家无法勾勒出它的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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