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永城,可以吃了。”我把新买的多啦a梦汤碗捧到他面前,拿起木筷子敲打着他的脑门。
而我的汤碗是粉色的hellokitty,这是我在春节前上网买的,也成了我们宵夜的御用汤碗。我偷偷瞄了他的汤碗一眼后,便把自己的面条夹给他。“看你今天辛苦的份上,打赏你多吃一点面条。”
陆永城一把搂着我的肩膀,痞子式的笑容又再次挂上了他的嘴角。“告诉我,为什么多啦a梦和hellokitty在你这里成了一对?”
“你猜!”
“因为你小时候经常看?”
“不是,再猜。”
“因为卖家促销,买多啦a梦碗送hellokitty吗?”
“no!”我呲牙一笑,用筷子敲打着陆永城的后脑回应说,“因为它们都是猫,我就凑一对儿了!”
陆永城“……”
“吃完早点睡吧。”我收拾好碗筷后,开始整理陆永城的背包。我和他都喜欢这种把行李背起来的感觉,因为笨重的行李箱会拖慢我们前进的步伐。
记得在杭州的时候,我们在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麦当劳呆了一个晚上。我挨着他的肩膀睡得踏实,而他的这个背包也靠在我的包上。那种感觉很单纯而美好,就像是相互依偎的情侣,踏着相同的步伐游走在不同的城市当中,感受专属于我们的那份默契和宁静。
我像往常一样把他穿过的脏衣服收拾好,拿到天台清洗。房东当初在出租这套公寓的时候,连带这个小天台供我使用,但前提条件要求我帮忙打理她留下来的盆栽。
桂花的清香随着雨后的微风迎面扑来,淡淡的,却让人感到舒心。旧式的灯泡散发着朦胧的光线,我搬了一张木质小板凳坐在水龙头下,哗哗的水声伴随着我跑调的歌声在春日的这个晚上响起。
恋爱中的我就是这么简单,就连为他手洗衣服,也觉得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
陆永城的衣服带着他独特的体香,这件浅灰色的t-shirt是我与闺蜜逛街的时候买给他的。他的皮肤很好,穿什么衣服都搭调,但在我眼中,浅灰色的格调总能特现他的沉稳。
“芷晴…”陆永城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我身后,他弯身轻轻抱住了我的肩膀,温热的气息缠绕着我的颈脖。“你一个人住挺无聊的,我搬过来吧。”
“嗯。”半响以后,我微微点头,然后继续手中的搓洗。他的工作很忙,这段时间的周末都在加班,我们见面的时间也越来越少。很多个夜深人静的晚上,挂了电话后我总压抑不住对他的思念。
从前的我是个很粘人的女朋友,总希望对方可以时刻陪着自己。可是在陆永城面前,我总是适度地扮演着一个体贴女朋友的角色。我努力改变从前倔强的脾气,想要成为最好的自己,静静地守候在他的身边。
就这样,陆永城把一些私人物品搬到我的小窝里,与我开始了一段甜蜜的同居生活。
有人说情侣间的热恋期只有三个月,因为构成爱情独特的化学成分多巴胺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分泌逐渐减少。三个月过后,情侣之间的感情就会恢复平淡,有些人会选择在这个时候分手,也有些人会像我和陆永城这样,小吵小闹会成为生活的一部分。
而我和陆永城之间的矛盾,也随着同居生活的持续而升温起来。热恋过后,磨合和争吵也成了我们之间永不厌倦的话题。陆永城是个不喜欢争吵和解析的男人,每当我对他的挑剔感到抓狂的时候,他总是努力地想要把我的怒火进行扑灭。
例如,他总是一副说教的样子,试图劝服我去改正自己的坏习惯。“林芷晴,就算明天是周末,也不应该放任自己熬夜上网。”
这是他今晚第三次提醒我睡觉,可是看韩剧正起劲的我,头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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