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城郊外,人迹罕至处。
一个身穿白麻色长衫,身披黑色披风的高大男子站在一处河畔,这条小河无名,却直通那条天下闻名的弱水。弱水弱水,柔弱之水,不能胜芥,唯有一羽鸿毛可飘于其上。男子眉眼硬朗,脸颊上一处疤痕如铁铸,那是他年轻时力战沙场的勋章,一道疤痕代表着一百三十二条敌人的性命,那一战为他生平最苦,同行的袍泽只回来了他一人。男子姓高,叫高青,为巨鹿城烈火军团统帅,其御下的那一只骑兵被奉为天下前三。
高青今时年不过四十出头,正是力壮之时,为白帝一族麾下南境军中名副其实的中流砥柱,也是深得老家主白无双的信任。他从一介白衣到有如今今天的地位,必须要感谢白帝一族的栽培。不管是白帝一族是日渐式微也好,还是自信也罢,能让一个外姓之人统领着自己最精锐的军队,无疑都是一种大气的表现。
对于有知遇之恩的白帝一族高青是感激的,所以在白无双在的时候他一直都是忠心耿耿,誓死也要扞卫着那个千年世家在这片土地的尊严和在这片土地中生活的人们。
但万事都要有个终对吧,我高青已经为白帝一族卖了三十年的命,什么恩情也该报完了,当那位深受尊敬的老人去世后,也就不再亏欠着什么了吧。
所以当捕蝉司的人找上了高青的大门时,他不过沉吟了半日便答应了玄帝许诺他的丰厚条件。
他没道理不答应啊。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无错。
白帝一族已经后继无人了,所谓浪子回头的白忘忧到底还是个纨绔子弟,他就再怎么回头又能回到哪里去了,看看他回来这段时间都干了些什么蠢事吧,行事跋扈高调,结果引起了玄帝的反感,终于导致了司马不错南行,最终害死了白无双。还有让那个叫什么李子阳的年轻人胡来,还打着什么扶龙大师的招牌,结果将南境七州搞的一片乌烟瘴气,一些根深蒂固的小世家都因此仇视上了白帝城,白帝一族已经没有能力抓住自己手里的东西了。
烈火军团都是和高青生死打拼的兄弟,高青怎么肯将自己的这一众兄弟就交给那个不知天高地厚只懂胡来的年轻公子哥。当然,高青也不否认若是能够带走烈火军团去投奔玄帝,那将是他一个很大的筹码,一个足以让天下没有人敢轻视他的筹码。但,即便只他高青一人,也足以令玄帝或者其他的势力抛出橄榄枝。
背叛吗?或许吧,但是也只是顺势而为罢了。
今天高青站在这里是在等一个人,高青确信他等的人一定会来,因为高青很了解那个人,毕竟同袍多年,那个人的软肋他再清楚不过了。
譬如,那个人有很多的袍泽,但这些袍泽都为白帝一族战死在了沙场上,但这些人还有家人,而那个人对这些人的家人都视若为自己的家人。而只要用他的这些“家人”来威胁他,他便一定乖乖就范,唉,他什么都好,就是太重感情了。这一点于和他相交的人很好,但是对他自己则太不好。人还是要冷血点的,只有孤独的狼才能成为最强大的狼王。
脚步声传来,一个身穿半身甲胄,赤裸着胳膊的黑衣汉子走了过来,汉子有些粗壮,身无长物,却仍然给人孔武有力的即视感。汉子叫何尝,乃是烈火军团的副统帅,高青的结义兄弟。
“大哥。”何尝走到高青的身边,眼睛闪烁着压抑的怒火,声音却很平静的开口道。
“阿尝,你觉得我做的不对?”高青知道自己的副手、自己的兄弟其实很聪明,所以不用说太多的废话,和聪明人说话可以开门见山,也该开门见山。
“没有理由,没有理由的,大哥,老家主尸骨未寒啊。”何尝这个粗犷的汉子眼睛冲红,拳头不禁捏紧,语气既失落又愤恨,好不复杂。
“两句话,良禽择木而栖,道不同不相为谋。”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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