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赤眉军旗下逄安大军与杨音所部在渭水两岸展开局部内战。
杨音所部不足万人,且被分割于渭水两岸,可谓是背水一战。
《孙子兵法?谋攻篇》曰: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故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
且说,逄安数万兵马以逸待劳沿两岸形成包围圈,采取囚笼围击战术制数千疲惫之师。
逄安所属船队运送‘冥品’至南岸之后随即亦投入战场。
步兵为主,运输船队临时组成的‘水兵’为辅。
《孙子兵法?始计篇》云: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道者,令民与上同意,可以与之死,可以与之生,而不畏危也;天者,阴阳、寒暑、时制也;地者,远近、险易、广狭、死生也;将者,智、信、仁、勇、严也;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
且说,张卬宣读天子诏之时杨音倾耳细听同时细细琢磨,心里已经明白建世朝廷这般目不识丁,且只知抢掠打杀的朝臣已被绿林降将蛊惑,倘若‘应天阴兵’果真解甲弃戈的话,那么不等离开渭水即会被集中处死。
到那时,杨音与其部曲非但一无所有,且背负掘汉帝陵寝、盗取皇室陪葬品之罪名。
而反观赤眉军,一则以‘正义’之名取得帝陵‘冥品’归为朝廷,满足了宫廷用度,解决了朝臣俸禄,补充了三军粮饷;二则,显得建世朝廷军法严明,并且有大义灭亲之举,如此这般也得到了向汉者之人心。
掘陵挖宝者有私人与官家之分,前者谓之盗墓贼,后者谓之寻古者,据民间说盗墓贼以利为本,寻古者以名为重,两者境界天壤之别,不可比!不可比!
无论天时地利与否,亦不可束手待毙。
至于‘道义’,胜者即是道义。
若论双方主将,杨音虽然官职低于逄安一等,然则论起将帅之才与带兵之道,逄安与建世朝廷丞相、赤眉军军师徐宣可相提并论。
再就是法者,逄安所部乃是‘掘陵挖宝部队’,故而建制不全,如今前无去路,后无退路,粮草仅有三日口粮。
《孙子兵法?谋攻篇》又曰:知胜有五,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识众寡之用者胜,上下同欲者胜,以虞待不虞待者胜,将能而君不御者胜。此五胜者,知胜之道也。
逄安早已部署完毕,此战准备充足只为大胜;杨音被迫临阵迎战,此战背水一战但求生还,知胜之一自是前者。
前者率军数万,后者带兵数千,兵非多多益善,若仅是千夫长之能力,则予之千军万马反而使其无所适从,反受其害;若是大将之才,即便仅有五百将士,其也能攻城拔寨,知胜之二且看双方主将如何排兵布阵。
若论上下生死荣辱与共、一死方休,杨音所部上下再无第二条路,而逄安大军奉诏取财,并无决死之心,知胜之三毋须累赘。
逄安主动出击,杨音被动迎战,知胜之四自是不必分说。
逄安听命建世朝廷,受制赤眉军将领,且有绿林军降将掣肘,而杨音不再有顾及,全权指挥麾下将士,知胜之五无需多言。
《孙子兵法?始计篇》亦云: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
且说,逄安此次率兵至此,皆因绿林降将鼓动,而建世君臣,也就是赤眉诸将也觉得妥当,共议布局了此次军事行动,然则毕竟是临时决定,且赤眉军军饷紧缺、粮草告急,看似胜券在握,却隐藏危机。虽有了无数‘冥品’,却不能以此用作军饷,亦不能换购粮草,须得运回大本营再做打算,放在这里令人眼馋,若是取得一物就可供八辈子荣华富贵,还当兵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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