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文】
沅甫九弟左右:
十四日胡二等归,接弟初七夜信,俱悉一切。
初五日城贼猛扑,凭壕对击,坚忍不出,最为合法。凡扑人之墙,扑人之壕,扑者,客也,应者,主也。我若越壕而应之,则是反主为客,所谓致于人者一也;我不越壕,则我常为主,所谓致人而不致于人也。稳守稳打,彼自意兴索然。峙衡好越壕击贼,吾常不以为然。凡此等处,悉心推求,皆有一定之理。迪庵善战,其得诀在“不轻进,不轻退”六字,弟以类求之可也。
夷船至上海、,亦系恫喝之常态。彼所长者,船炮也;其所短者,路极远,人极少。若办理得宜,终不足患。
报销奏稿及户部复奏,即日当缄致诸公。依弟来书之意,将来开局时,拟即在湖口水次盖银钱所。张山、魏召亭、李复生诸公,多年亲依该所,现存银万余两,即可为开局诸公用费,及部中使费。六君子不必皆到此局,但得伯符、泉二人入场,即可了办。若六弟在浔较久,则可至局中照护周旋;若六弟不在浔阳,则弟克吉后回家一行,仍须往该局,为我照护周旋也。至户部承书,定费资,目下筠仙在京似可料理,将来胡莲舫进京,亦可帮助。
筠仙顷有书来,言弟名远震京师。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弟须慎之又慎!兹将原书抄送一阅。
家中四宅大平安,兄夜来渐能成寐。先大父、先太夫人,尚未有祭祀之费。温弟临行,捐银百两,余以刘国斌之赠,亦捐银百两,弟可设法捐资否?四弟、季弟则以弟昨寄之银内提百金为二人捐款。合之当业二处,每年可得谷六七十石。起祠堂,树墓表,尚属易办。
吾精力日衰,心好古文,颇知其意而不能多作。日内思为三代考妣作三墓表,虑不克工,亦尚惮于动手也。
先考妣祠宇若不能另起,或另买二宅作住屋,即以腰里新屋为祠,亦无不可。其家赐物及宗器、祭器等,概藏于祠堂,庶有所归宿。将来京中运回之书籍及家中先后置书,亦贮于此祠。吾生平坐不善收拾,为咎甚巨!所得诸物,随手散去,至今追悔不已!然趁此收拾,亦尚有可为。弟收拾佳物较善于诸昆,从此益当细心检点,凡有用之物,不宜抛散也。
咸丰八年四月十七日
【注释】
水次:水边。
【译文】
沅甫九弟左右:
十四日胡二等回来,收到弟弟初七日夜里写的信,信已经看过了。
初五日城内贼匪发起激烈进攻,凭借战壕与他们对击,不主动出击,是最好的应对方法。无论是攻击对方的城墙,还是攻击对方的战壕,进攻的一方,处于被动,应对的一方占主动。如果我出战壕应对,就是变主动为被动,就是所谓的受制于人;我不出战壕,那么我还是占主动,就是所谓的制伏别人而不受制于人。稳守稳打,对方自然就会毫无战斗精神。峙衡喜欢出战壕主动击贼,我对这种做法不以为然。像这种事情,用心琢磨,都有一番道理。迪庵善战,他的要诀就是“不轻进,不轻退”六字,弟弟要好好学习。
外国人的船到了上海、,还会是威胁、恐吓的那副老样子。他们的优势是船炮精良;他们的劣势,路途遥远,人员极少。如果事情处理得好,不足为患。
关于报销的奏折稿子以及户部的复奏,当就应当寄给诸位。依照弟弟在来信中的意思,将来开设厘金局的时候,打算盖一座银钱所,就盖在湖口水边。张山、魏召亭、李复生诸公,多年经营银钱所,现在存了一万多两银子,可以作为开局所需的公费和部费。六君子不用都到此局,只要伯符、泉二人就可以了。如果六弟在浔阳时间比较长,可以到局中照顾一下;如果六弟不在浔阳,那么弟弟攻克吉安后回家一趟,仍然要前往该局,为我料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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