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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侄得升翰林院侍读学士(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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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

侄国藩谨启叔父母大人万福金安:

九月十八日发第十三号信,是呈叔父者。二十一日发十四号信,是寄九弟者,想俱收到。二十三日四弟、六弟到京,体气如常。

二十四日,皇上御门,侄得升翰林院侍读学士。不过四五次,在京各官缺出,此时未经放人者,则候御门时特简放,以示“爵人于朝,与众共之”意。侄三次阈官,皆御门时特擢,恩高厚,不知所报。

侄合室平安。身上疮癣,尚未尽净,唯面上于半月内全好,故谢恩召见,不到陨越以贻羞,此尤大幸也!

前次写信回家,内有寄家毅然宗太一封,言由长沙金年伯家送去心斋之母奠仪三十金。此项本罗苏溪寄者,托侄转交,故侄兑与周辑瑞用,由周家递金家。顷闻四弟言,此项已作途费矣,则毅然伯家奠分,必须家中赶紧办出付去,万不可失信。谢兴歧曾借去银三十两,若还来甚好,或未还,求家中另行办法。又黄麓西借侄银二十两,亦闻家中已收。

侄在京借银与人颇多,若侄不写信告家中者,则家中亦不必收取。盖在外与居乡不同,居乡者紧守银钱,自可致富;在外者有紧有松,有发有收,所谓大门无出,耳门亦无入。全仗名声好,仍扯得活;若名声不好,专靠自己收藏之银,则不过一年,即用尽矣。以后外人借侄银者,仍使送还京中,家中不必收取。去年蔡朝士曾借侄钱三十千,侄已应允作文昌阁捐项,家中亦不必收取。盖侄言不信,则日后虽有求于人,人谁肯应哉?于侄银钱之间,但求四处活动,望堂上大人谅之。

又闻四弟、六弟言,父亲大人近来常到省城、县城,曾为蒋市街曾家坟山事,长寿庵和尚命案事。此虽积德之举,然亦是干预公事。侄现在京四品,外放即是臬司。凡乡绅管公事,地方官无不衔恨,无论有理无理,苟非己事,皆不宜与闻。地方官外面应酬,心实鄙薄,设或敢于侮慢,则侄■然3为官,而不能免亲之受辱,其负疚当何如耶?以后无论何事,望劝父亲总不到县,总不管事,虽纳税正供,使人至县。伏求堂上大人鉴此苦心,侄时时挂念独此耳。

侄谨启

道光二十五年十月初一日

【注释】

擢:选拔,提拔。

臬司:臬司是一种简称,宋朝指各路提点刑狱司;元代指肃政廉访使司;明、清则是指各省提刑按察使司。提刑按察使司,下设按察使,官职正三品,主要负责一省的刑狱诉讼事务,同时监察地方官员。

3 ■然:腼腆,羞愧。

【译文】

侄国藩谨启叔父母大人万福金安:

九月十八日寄出第十三号信,是呈送给叔父的。二十一日寄出第十四号信,是寄给九弟的,想必都已经收到了。二十三日四弟、六弟到京城,身体、气色像往常一样。

二十四日,皇上御门,侄儿升任翰林院侍读学士。这种机会每年只有四五次,京城有官职空缺,这个时候还没有补缺的,就等候御门的时候被任命,以此表明“爵人于朝,与众共之”的道理。侄儿三次升官,都是在御门的时候被提拔的,恩浩荡,不知道如何回报。

侄儿全家平安。身上的疮癣还没有痊愈,只有脸上的在半个月内全好了,得以在谢恩召见的时候没有出丑,真是太幸运了!

前次写信回家,里面有寄给毅然宗太的一封信,的是心斋的母亲去世了,我从长沙金年伯家送去三十两银子的礼钱。这些钱本来是罗苏溪给的,托侄儿转交,所以侄儿将这笔钱兑给了周辑瑞用,由周家交给金家。刚才听四弟,这笔钱已经当做了路费,那么毅然伯家的这笔礼钱就收不到了,家中赶紧将这笔钱付给他,万万不可失信。谢兴歧曾经借走三十两银子,要是来还的话很好,要是没来还,家中另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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