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光明王。
但我不像一个光明王。
不过没事,装饰我就是他们艺术家的事啦。
大画家拜伦康博纳是以前光明王画像的作者。他说,很简单。
“王,你忘记了。我现在叫拜伦苏。已经改姓了。”他在笑笑地指出。
咳,这不有点不习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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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改姓这个事情,他们都可以理解,而且,还引以为光荣。
就像萨特雷斯是光明王,所以好多城市争相以萨特为名一样,他们现在很自豪。
比如说哥顿大叔的名字就叫哥顿萨特雷斯。他以自己姓萨特雷斯为荣。
那还好,那还好。
“外面人对我的评价怎么样?”我在问着。
“温厚慈和的一个公主。很为大家着想。哦不对,是王。”他回答着,然后在给我量身材。
他好像也懂做衣服。
不是画家吗?兼任裁缝?
……
温厚慈和?看来我的暴君演得很不成功啊。
对于西多尔古的家属,他们已经改姓苏了,就不是侯爵的九族了。所以,诛杀九族,灭了整个姓氏,一个人都没抓着。反而是魔族那边大肆渲染,浓墨重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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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好痒。”是要量什么?还要从咯吱窝里量啊。
哦,肩甲?
我是穿铠甲是吗?古代人铠甲这么麻烦吗?
“是啊。”他还在记着什么。
他负责带领一些工匠开始把我打扮得象一点。
因为我本身面善无威。
好,交给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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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城在海边。
但王不住在海边,她是住在阿瓦隆主城的水晶之城的。
那里。是她的地方,任何人只能瞻仰,不能靠近。
除了她的侍女和皇家侍卫们。
王高贵、典雅、仪态万方。我吐。
王威仪、雄伟、强壮有力。这是我?我怎么也不能把我和雄伟两个字联系到一起啊。
凡是王的决策,必定正确。
凡是反对王的决策。必为间谍。
王是暴君,仁慈的暴君。请代我向教你语文的数学老师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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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谁想的?有人信吗?”我在看着那个手册。
大哥,说我漂亮我还可以偷偷乐,但这个雄伟?就算了。
现在。我住在阿瓦隆的水晶宫殿里。很空旷,很大,没有人。巨大的宫殿里,宽大的宝座上,只坐着我一个人,供人膜拜。
我感觉自己简直就象是现实中菩萨庙里演龙女的小童,呆呆的,傻傻地坐在这里。
我不是光明王,我只是在演光明王。
现在。我的身上穿着光明王的银铠。闪闪发光。
我的手上。是那把用来装饰的没有攻击力的剑。太阳之剑,时隔太久,已经没有了功用。
只是。这是光明王的证明。
我的翅膀上,好像是打耳朵孔那样被他们打了几个孔。还有点疼,有点麻痒。红的翅膀被他们镶嵌了银质的装饰,让我看起来华丽无比。
那一片片银白的甲片和挂饰让我的翅膀的鲜红都淹没在一片的银白之中。
因为,光明王是银白的,素洁的。
他们已经把我给包装成了一个光明王。
对着镜子,我有点讶异。
好华丽啊。
简直象一只银光闪闪的孔雀。
只是我的个子有点低。而且,那些饰品太重了,我估计我飞不起来了。
“王好威严哦。”拜伦还在欣赏着自己的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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