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了数,苏宇带回来的小黄鱼,大黄鱼,加一起足足一百条小黄鱼,二十条大黄鱼。
小黄鱼二百克,大黄鱼是312克,二十条大黄鱼约十二斤重,一百条小黄鱼大约二十斤。
加一起就是三十多斤,带着那么多黄金,翻墙确实不太方便,也难怪吴友田笃定对方只有放过他才能顺利带走。
否则提着三十斤黄金跑路,跟负重三十斤没区别,不说翻墙,就是跑路都跑不远。
但那是对普通人而言的,但对于苏宇来说三十斤,不算事,放过对待也不过是因为压根没想杀对方。
苏宇把木箱里的黄金全部收入空间,各种粮票同样如此,至于木箱,苏宇当场劈了,然后点燃炉子,烧了。
程然,放在空间里,也没人可以发现,但苏宇就是不想要,一看到这个箱子就想起来吴友田,他可不想时刻记起对方。
时间不久,黄夙娥回来了,果然带回来了各种土特产,还有一些本地的小吃。
“你不会都给拿回来了吧?”
“怎么可能,这是咱娘给我的,我不过是过去帮忙收拾一下,再说大嫂还要照顾孩子,总不好让母亲一个人收拾吧?”
苏宇翻了一个白眼,这媳妇多少有些财迷,不过无所谓,不算啥大事。
“你收拾收拾,赶紧做饭吧,我还等着吃饭呢。”
等黄夙娥做好晚饭,已经彻底天黑了,二人吃过晚饭后,上床休息,苏宇没有提起什么黄金,反正他自己知道就行,他媳妇还是糊涂点好。
第二天,整整一天,没有派出所过来询问,这说明吴友田没有提到袁小六,不然以派出所的能力,只要吴友田提到了袁小六,那么苏宇让大力哥帮忙找房子,安置袁小六的事情就瞒不住。
毕竟虽然这件事极为隐秘,且现在人房子也无法出租,即便出租也属于个人行为,不会被记录,但派出所想查,还是能查到的。
毕竟五十人械斗追杀,苏宇的人救出了袁小六,这件事派出所不可能不知道,只是没有发生人员伤亡,民不举,官不究罢了,毕竟查身份确实不好查,好不容易查到了,对方不承认,你没有监控视频,人家也不承认。
你找人证?关键是大规模械斗,谁敢在大街上看热闹?怕是看到了也会躲远点。
所以这种事,要么当场被捉了,错过了公安也懒得再找,因为找到了也没啥用。
但有人租房,打听到谁住哪里还是很简单的,所以公安只是不管,但不是不知道。
所以只要吴友田提到袁小六那么最后一次在本县露面,或者说最后一次听闻,就是那次五十人械斗,而这又不得不提到了替他租房的苏宇了。
当然公安打听到的,肯定是大力哥租的,但苏宇相信,只要公安上门,大力哥肯定卖他,告知真相。
所以公安没有来,那就说明吴友田没有提起袁小六,看来他是真怕了,担心自己大仇还未报就提前被人嘎了,这是不打算提起了,或者说暂时放弃了。
不过暂时就足够了,以后的事情,谁说得准呢?一年前他还是村里混泥的无知少年呢。
可你看看一年后的自己?对方想报仇,没有几年功夫,想也别想啊,他可是想整垮人家家族,不是某个人。
至于说这一切苏宇是怎么知道的?你别忘了,他身边有个兵王,打听打听,那个时代什么是兵王?
七十年代没有特种兵的概念,但兵王是有的,什么是兵王,上过战场的侦察兵就是兵王。
能七进七出,渗入敌营的才是侦察兵啊,能进去,能回来,才行,否则你怎么把情报带回来?
为什么七十年代的兵王含金量那么高?因为没有高科技,一切要靠自己啊,你就说凡是能办到的,能不是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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