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时间要去的是医院,倒是不知道最近的医院离这里有多远。”
……
说着闲话的功夫,来到宅子里面,只发现一具尸体在这里,往身上搜了搜,只发现一部手机,电量只剩下百分之十,走到车库已经剩下一辆车,是带他们上来的那一部加长林肯,熟悉了一下操控系统开着车离开了还是灯火通明的宅子,通过倒后镜,清雅倒是一直都在看着,谭志加快了开车的速度,一条青石板路在车灯的照耀下很容易跟通红的树叶形成强烈的对比度,开着车的谭志眼看到建在半山上的大别墅,毅然打了一个转向,顺着山路一路向下,过了大概十五分钟,灯火通明出现在眼前,司机的手机并没有设置密码锁,打开地图导航进入了协和医院里面,而通过医院里面的一名护士用台式电话打通了自己的上级:
“是我,谭志,刚经历过一个任务活下来了,对,是那里,我在协和医院,手机丢了,钱包也没有了,你的人认识我这张脸吧?好,我就在大堂。”
挂断电话,给清雅送进了急诊室,拜拜肉那里血流不止,要做一个小手术,缴费要往后推,而医院也答应了两人。
谭志走出医院大门,一个巷子里面,几个穿着潮牌的年轻人正喝酒吸烟,他好不生疏的走过去,问道:“借根烟。”
几个年轻人面面相觑,看见谭志一身得体却有些破败的衣服,一个手握篮球年轻人从烟盒里面抽出一根丢过去,谭志接着,用火机点燃,打了好几次火,手都在抖动,好容易将烟点着,深吸一口如肺久久不能吐出。
年轻人看到,以为这是一个大佬,满身伤痕,精疲力竭的情况下还能从容接烟,这不就是古惑仔主角的专属吗?
想过去攀谈,巷子外面进来一个穿着整整齐齐的警服的人走进来,向他敬了一个军礼,大声喊道:“编号234向首长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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