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萨摩耶的幼犬,不能摄入这种高甜的食物,否则的话对身体不好。
秦见君好不容易从死亡中爬出来,他自然是舍不得糟蹋了自己的身体,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席修一口一口,慢悠悠地享受着。
直到最后眼馋的不行,就撒丫子爬到席修的身上,两只白色的爪子搭在他的胸口,舌头热情地舔起席修的嘴巴,顺势将唇边的奶茶渍给舔走,算是解馋了。
等他有些意犹未尽地放下爪子,窝在席修的怀中懒洋洋地晃动着尾巴,准备舔舔爪子的时候,他忽然一个激灵,瞬间石化在了原地。
他他他他他——刚才居然亲了席修。
秦见君觉得自己整个狗身都要冒烟了,虽然变成狗,它对席修亲亲舔舔都非常正常,但是那仅限于席修的手跟脸颊。
可是现在——
他亲了席修的唇!!!
刺激啊!!!
秦见君龟缩在席修的怀中一动不动,仿佛成仙了一般,一双漂亮的如同黑色弹珠的狗眼,飘渺无神地看着席修的衣领,在那里发呆。
席修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感受,他已经习惯了自家小可爱对自己亲亲的举动,再说了,狗嘛,就是那么热情。
就是卡卡亲完自己就窝在怀里不动,似乎是睡着了。
席修也没有多想,他手机接收到局长发来的邮件,看了眼上面的内容,不禁皱起了两道细眉,有些无声地叹了口气。
若不是他真的见识到了卡卡的神奇之处,以及自己脑海中冒出的那些事情,他也不会这么郑重其事地给局长发邮件,告诉他抢劫银行的事情。
也不怪局长他们这么怀疑,毕竟如果他是局长的话,换位思考他也会怀疑,甚至会觉得发邮件的对方就是在恶作剧,连搭理都不带搭理的。
席修想了想,既然对方准备好抢劫银行,那么必然会事先踩点。
这样的话,不如在银行附近的监控里,搜索一下鬼鬼祟祟的4个人好了。
再者,席修想起自己现在经受日月精华的熏陶,已经有了特殊识别人脸的技巧。
这技巧可不单单对着照片有用,对着鲜活的人也是有用的,就好比他昨天带着卡卡去散步,见到隔壁的邻居。
以往从没有这种感觉,但是昨儿个见到她,下一秒脑海中便冒出了关于邻居的一生。
他的邻居是位大妈,五十来岁,育有一儿一女,老伴已经过世,自己一个人独居在小区里。
这些消息都是席修早早就得知的,但是这次看到这位邻居的时候,他的脑海中反而把这些内容全部细化。
连老伴是怎么死的,得了什么病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之前席修还跟卡卡调侃自己是有了什么神奇的神棍技能,现在想想简单的神棍技能都已经无法解释这些事情了。
他的眼睛就好像一部运转精密的黑科技仪器一般,只要一扫射对方的脸,就能将他所有的信息看得一清二楚,简直不要太牛逼呀。
有了这个技能,席修觉得自己还是可以有方法找到那4个歹徒的。
这样一来,也算是可以给局长那边有个交代,让他们相信自己,尽快部署。
想到这里,席修立马就动了起来,但是在客厅里晒着阳光,喝着奶茶,全身懒懒散散的,根本就不想回房间。
他摸摸下巴,觉得这个时候就需要一个懒人机器帮他去房间里拿笔记本电脑。
席修瞅瞅窝在自己怀中一动不动,似乎真的是熟睡了的卡卡,心中叹息一声,如果卡卡长大了,还能指使它干点活。
现在这么小,别说拿笔记本,笔记本拿它才差不多。
他任命地将卡卡抱起,打算放到沙发的一旁,自己去拿笔记本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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