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我对于这死亡有大欢喜,因为我借此知道它曾经存活。”
什么又是“死亡的生命已经朽腐。我对于这朽腐有大欢喜,因为我借此知道它还非空虚。”?
这段话,有没有人被它绕晕?有没有人觉得它酷?
还是那句话,有深度啊!
“我以这一丛野草,在明与暗,生与死,过去与未来之际,献于友与仇,人|与|兽,爱者与不爱者之前作证。
为我自己,为友与仇,人|与|兽,爱者与不爱者,我希望这野草的朽腐,火速到来。”
这个,有人能懂吗?反正我是不懂。虞世南暗暗在心里道。然而这并不防碍这一段文字成为美文。
美不是因为它文词有多美,而是它仿佛蕴含玄机,让人于似懂非懂间,感受到一种如音韵般有节律的美。
很多人说所有的美文都是有韵律的,然而说到韵律,虞世南认为很少有文章能够达到这篇文的高度。这是一篇几乎可以用来吟唱的文字。
它在今天晚会上应该是最好的诗文,而不是之一,虞世南坚信。这是无可辩驳的。
而同学们听完他有感情的朗诵之后,所表现出来的神色,也让虞世界觉得自己抄的这篇文章可能获胜。虽然他们的神情也很迷惑,甚至有茫然,但是,很多人已经在回味了。
“天地有如此静穆,我不能大笑而且歌唱。天地即不如此静穆,我或者也将不能。
我以这一丛野草,在明与暗,生与死,过去与未来之际,献于友与仇,人|与|兽,爱者与不爱者之前作证。……”
嗯,这样的文字,虽然抽象而空洞,但是回环曲折,的确是让人觉得如有魔力,其味无穷啊!这篇文章,果然是好文字啊!
一些人是越回味,越觉得这文章文字玄妙,让人难以割舍,必得三日不知肉味,才能把这文章参透。
但另外一些人,却纯粹已经准备把这篇文章拿过来作为自己的装逼神器了,以后走到哪,都给人来几句,绝对能让别人在莫名其妙之余,顶礼膜拜,欢喜赞叹。
所以,在给这篇文章评级时,这些人已经都准备给高分了。为什么?这也是为了装逼的需要啊!拿一篇名文装逼,总比拿默默无闻的文章装比,档次显得要高级吧!?
所以,没跑了,今天晚会上的斗诗文第一文章,非虞世南这一篇野草辞赋不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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