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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曹长得美不美,目前还没有史料佐证,但尽管她为刘邦连娃娃都生了,刘邦后来却把她忘记得干干净净,当了皇帝也没有想到要给她一个什么追封。以致我们今天对她的了解,已经少之又少。
可见,刘邦和曹氏之间,更多的只是一种性的需要,而缺乏真正的情感纽带。
可以说,年轻时的刘邦,不仅做人没尊严,而且感情受挫伤。失母、失学、失友、失宠之外,他还失恋。
如果用今天的话来说,刘邦也在混社会了。可是,他混得特别失败,真是对不起混这个字。
吃饭没着落,女人没下落,回家听数落,差点要唱莲花落,混得真不像个流而氓。
好在,刘邦好强,刘邦天生不服输,刘邦绝不甘心如此。
他要争一口气。
原先那些和他一起厮混的兄弟们,年纪渐大,也开始各走各的路,有的谋求正当职业养家糊口,比如说,周勃开始编席子卖,业余还去帮助别人抬棺材、吹唢呐,如果后来不造反就有希望成劳模,等等。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樊哙,他干上了杀狗卖肉的营生,这不仅可以证明要卖肉根本不必上北大,更重要的是将帮助他得到一个好老婆,成为刘邦的姨妹夫。杀狗为什么会有助于樊哙找对象呢?这我在后面再说。
在兄弟们各谋职业的同时,刘邦如果要继承祖业,只能老老实实回中阳里种田。这当然不会是他想要的。
经过反复思考,他终于决定,离开这个让他伤透了心的家乡,去外地“打工”,也许能迎来人生和事业的转机,给自己争上一口气。
他决心离开丰邑镇和沛县这个让他找不到自信、找不到尊严的地方,外出闯荡一番。
天苍苍,野茫茫,背起口袋闯四方。
但真要外出闯荡,他应该去哪里呢?
刘邦的心中有一盏明灯,那就是信陵君。他打算出国,去信陵君的家乡,魏国。
那个时代,在“经济全中国化”的冲击下,也正如我们今天的世界一样,“跨国贸易”已经很普遍,“劳务输出”也是常有的事。像刘邦这种没读过大学的人也能出国打黑工,这并不稀奇。
当然,刘邦当年离开楚国去魏国,究竟是为了“打工”,还是纯粹旅游,又或者是躲风逃难,乃至就是为了去瞻仰一下自己的偶像,史书没有记载。
可以确定的是,年纪轻轻的他,确实一个人“漂洋过海”,自费留学,去了魏国。
然而,他的偶像、国际巨星、魏国的信陵君,这时候早已经因酒色过度,英年早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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