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百姓负担是很重的,除了种地的税收外,还有徭役。农民负担的徭役是地方分派,这其中可由地方官员上下其手的地方太多了。
税就不说了,大家都知道,这里单说一下徭役。
役就是供驱使的免费劳动力。
役的存在证实了所谓税收低只是虚伪的假象。
役为国家行政机关的管理开支,大抵是驿站、差役、军役,修建宫殿,官道,挖河等等独属于劳役的一种。政府对他们只提供基本的粮食供应,老百姓的劳动力和技术都是免费供国家使用的。
毫无疑问,这种额外的,作用在人身上的徭役有很多弊端,而且往往加诸于穷人和本分人身上。
这种劳役是属于额外的征派,不定期,又无法抵制,危害远远大于正常的赋税。根据朱祁钰的大致推算,大明一年的徭役银约为1000万两。
因为免费徭役百姓,所以这笔钱就省了下来。
这就等于变相的加征了税。
因为有了役,来源于田赋正税的开支主要用于军事开支,皇亲国戚费用和官员俸给以及朝廷办公用度。
即使是大规模的公共工程建设,诸如维修宫殿、修长城这些,开支也是用于为劳动力提供保障生活的基本食物,所以户部被认为不需要支配大笔金额。
在古代,交通不发达,粮食的运输是困难的,损耗很大。大部分的粮食并没有到中央就进行了分配。
到了京师的税怎么用的呢?
明朝当权者,本来就缺乏通过生产性积累扩大社会再生产能力的卓识远见。明代中后期的统治者,只顾消费,不管积累。嘉靖、隆庆、万历三朝占有明一代的三分之一,
先看田赋收支情况:
据一些权威统计,嘉靖时每年田赋收入平均为二千二百余万石,隆庆时为二千四百余万石,万历时为二千八百多万石。其支出是:
第一,地方存留粮约一千万石,其中八百万石作宗室禄米,其余为地方行政开支,80%用来养活越来越多的朱家子孙;
第二,每年起运粮中四百万石折金花银一百万两,少部分作军官傣禄,大部归宫廷消费;每年皇宫消费是大头;
第三,每年槽粮四百万石,供京军、蓟州驻军和中央各衙门官僚消费,养官为大头;
第四,白粮十七万石,供内宫消费;
第五,南京岁费粮一百万石左右,
第六,“九边”岁费军粮三百万石至八百万石。上述六项支出约二千三百万石至二千八百万石。换言之,嘉万之际田斌收入几乎全部用于军事、行政和宫廷消费。
嘉靖二十八年财政收入中银三百九十五万二千七百余两,支出四百零七万八千二百余两,赤字十二万五千五百余两。支出中只有防秋银是用于防治秋季洪水泛滥,竹囤修船银用于潜运,共计九十余万两,其他三百万两的花费均与生产无关。
嘉万时期财政分配数字还表明,在公共消费中,军事消费、宫廷消费和宗室消费比例过大。宫廷消费每年八十余万两,相当于三百余万石本色粮,宗室禄米八百万石,军粮在三百万石至八百万石之间,三者合计一千四百万石至一千九百万石之间,占全年田赋收入百分之六十八以上。
在整个明代,权力阶层对国民财富的贪婪日益不可抑制,其具体表现之一,就是权贵们贪污聚敛金银的规模达到了天文数字。比如太监王振家的赃物是:“金银六十余库,玉百盘,其它珍玩无算;
后期太监刘瑾家的赃物有金银数百万两,其他宝货不可胜记;
权臣严嵩家藏黄金1万3千多两,纯金器皿重1万1千多两、家藏白银201万3千多两;
张居正家藏黄金1万多两、白银10余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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