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庸暗中勾结倭寇妄图推翻明政权自立为王。虽然后世史家对此结论多有质疑,但当时倭寇作为一种威胁明朝的外部势力却是不容小觑的。
这一时期,RB进入战国时期,许多RB浪人徘徊于中国沿海,从事海盗活动,频频袭扰明朝沿海地区。从元代以来,倭寇为患早已见诸记载,如明谢肇淛《五杂俎》卷四:“元之盛时,外夷外贡者,至千余国,可谓穷极天地,罔不宾服,惟有RB,倔强不臣。阿拉罕以师十万从征,得还者仅三人。“
至明初,RB国仍是不服王化,冥顽如初,明朝派使臣赵秩往谕其君,但令人没想到的是RB天皇竟然对赵秩戏言相向,并且杀害了他。
曾经进兵收复HN的大将廖永忠因此向朱元璋上言建议彻底消灭倭寇,加强海防。于是,朱元璋对RB国下了通牒:“RB国虽朝实诈,暗通奸臣胡惟庸,谋为不轨,故绝之。命信国公汤和经略沿海,设备防倭。“
同时,为了防备沿海奸民与倭寇勾结,朱元璋下令“片板不得下海“,禁止老百姓私自出海。
明太祖下令“寸板不许下海“,是明朝建立伊始就制定的遏制中国人对外交往的海禁政策。
洪武三年(1370),大明朝廷罢太仓黄渡市舶司。
洪武七年(1374),大明朝廷下令撤销自唐朝以来就存在的,负责海外贸易的FJ泉州、ZJ明州、GD广州三市舶司,中国对外贸易遂告断绝。
洪武十四年(1381),朱元璋以倭寇仍不稍敛足迹,又下令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自此,连与明朝素好的东南亚各国也不能来华进行贸易和文化交流了。
洪武二十三年(1390),朱元璋再次发布禁外藩交通令。
洪武二十七年(1394),为彻底取缔海外贸易,又一律禁止民间使用及买卖舶来的番香、番货等。
洪武三十年(1397),再次发布命令,禁止大明百姓下海通番。
到了明成祖永乐年间,由于永乐皇帝靠武力夺了他侄子建文帝的位,而建文帝又下落不明。于是,永乐皇帝组织了一支强大的航海队伍,由三宝太监郑和率领,浩浩荡荡七下西洋,向印度洋沿岸各国宣示大明帝国的威严,使之不敢藏匿建文帝。
郑和下西洋,长期以来被认为是中国航海史上的创举,然而郑和的七下西洋却并未给当时明朝带来多大的经济利益,反而让这种厚往薄来的贡赐体系增加了明朝的经济负担。
为了防止沿海百姓入海通商,明朝法律规定了严酷的处罚办法:若奸豪势要及军民人等,擅造三桅以上违式大船,将带违禁货物下海,前往番国买卖,潜通海贼,同谋结聚,及为向导劫掠良民者,正犯比照己行律处斩,仍枭首示众,全家发边卫充军。
其打造前项海船,卖与夷人图利者,比照将应禁军器下海者,因而走泄军情律,为首者处斩,为从者发边充军。
大明朝廷对参与买卖外国商品的居民也不放过,敢有私下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凡番香、番货皆不许贩鬻,其现有者限以三月销尽。
在这一错误政策的指引下,明政府于洪武十九年(1386)废昌国县,二十年将舟山岛城区和镇外鼓吹两里以外的居民和其他46山(岛)的居民徙迁内陆。
本来,明太祖期望海禁政策对海防的巩固能起到决定性作用。然而,由于海禁政策所实施的直接对象是臣民而不是海上反明势力,他不仅不能成为海防的有效手段,甚至在沿海地区激化了一些矛盾。
沿海地区人民依海而生,靠海而活,或从事渔业生产,或从事海上贸易。朝廷严交通外藩之禁,堵绝了沿海地区人民的正常谋生之路。如信国公汤和巡视ZJ、FJ沿海城池,禁民入海捕鱼“。
他们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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