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身上独有的味道,直袭她的触觉与嗅觉。浑身上下都被一股暧昧的气息包围着。心跳砰然,脸色绯红道:“你……你……”半晌说不出话来,悄悄将头往左边斜了斜,与他稍稍拉远一些距离。
宣于珩身下不动,硕长着身子,将脸又往前凑近了几分,道:“清儿不是说人生最要紧的便是吃喝睡吗?为何不答?难道为夫说错了?”
严清慌张的后退一步,吞吞吐吐道:“可是……可是在我们家乡,有一个习俗,就是还没成亲的男女在一起叫……叫谈朋友。谈朋友的时候,男朋友是不能让女朋友搬东西的。这样……这样也太没绅士风度了,殿下好歹也是堂堂一国之王爷,怎好让乡野之名比下去呢?”
“噢?”宣于珩拉直了身子,挑了挑眉道:“为夫还不知,清儿的家乡居然还有这等雅趣的风俗。那等出去之后,为夫一定要前去好好观摩一番。”说着衣袖一甩,已经转身离去,边走还边道:“清儿快跟上啊!别太慢,要跟丢了,为夫可找不到你!”
“喂!喂!喂……”严清连唤几声,见他头也不回的只顾往前走。她简直不敢相信,他居然真丢下一头野鹿,一个人走了?亏她今日在老鼠洞之外还觉得中了五百万一般的欣喜,还在不敢相信美梦成真。靠,果然男人就没一个好东西,特别是古代男人,古代男人之中又最特别是古代王爷。
一边腹诽,一边嫌弃的转头看了一眼地上血淋林的野鹿。用手大约的丈量了一下,心中又骂了一句:“我靠,这野鹿加上四肢大长腿,比老子都长。就这样血淋淋的,又大又肥,让我怎么般啊?简直是惨绝人寰,惨无人道,宣于珩,你简直不是人。老子要休了你。”骂完之后气鼓鼓的扯着一条野鹿腿,跟了上去。
宣于珩故意作弄她之后,起初几步走得挺快,一会而便返回了偷偷观察她的反应,见她对着地上的野鹿又是瞪眼,又是咬牙切齿。心中暗暗好笑,心想这丫头不知道心中又在如何埋汰自己。倒也觉得有趣。
他出生便身为皇子,住在皇宫之中。一言一行都有专门的宫廷嬷嬷教化,从小便学着大人一般,一板一眼的说话。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能说。都要在心中经过反复掂量之后,才可说出来。说的既不能是废话,又不能太压过兄弟们的彩头。声调,语气,音量都要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类,可说他连笑都不能正在抒怀忘形,要笑得有皇子风范。
即便是他在宫中遇害,借着养伤的名头在外呆了几年,可他那时时刻记着他娘的话。要练好功夫,要练世界上最强的功夫,时刻谨记,只有自己足够强大才能保护自己,不然到时候回来皇城,只怕还是连命都保不住。他连梦中都记着练功夫,又何时轻松过半刻?
只有与严清在一起的时候,他才正在的放松下来。无需做作,无需丈量说这句话是不是愚蠢透顶?这个表情是不是配不上他的身份。
她虽然偶尔看起来挺聪明,实则她毫无心机。只有与她在一起之时,他仿佛才像一个真真正正的人。一个有七情六欲,有喜怒哀乐的人。而不是一个脸上的表情,都不敢显露,要时刻将真实的自己藏起来,空有王爷头衔的人偶。
所以,和她在一起,即便只是说一些毫无营养的话,一起嬉笑玩闹。他也觉得有意思极了,快乐之余,又有些害怕的想,这简直是他人生之中最快乐的日子。到了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皇城之中,她还能保持这份天真吗?他又是不是真的顾得上她?永远将她保护好?
严清初时叫苦连天,但拖着野鹿走了一段路,没有看见宣于珩的影子,突然便慌乱起来。突然开始有些不太确定,是他先一个人走了,没等她。还是在这所谓的上古迷阵之中,他突然出了什么意外。慌乱的四下张望,唤了几声“殿下……殿下……”见无人回应,再唤“宣于珩,你在哪里?”之时,已经是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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