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便驱车前往城外镇上买羊。
清晨的阳光温柔的洒在房屋上,树上晶莹的露珠在阳光下发出点点金光,微风拂面,带着淡淡清香,令人心旷神怡。
轿车一路疾驰,很快出了城,转眼到了一片树林,突然,轿车冒起黑烟,竟然不动了。
“我之前叫你别买这辆破车你不答应,现在总算明白了吧?这车到处都是毛病,现在居然一动不动了。”宋敏君下车四处看了看,无奈的拍了车盖一下。
段子谦也下了车,他也没有办法,只是看着轿车叹气。两人对轿车构造一点不懂,就算揭开引擎盖也只是假装检查轿车出现的毛病,实际上他们早已束手无策了。
“我去树林里方便一下,你打电话找个拖车的将轿车拖去修理。”
突然,宋敏君觉得肚子有些不舒服,于是捂着腹部不等段子手话就窜进树林里去了。
段子手看着她慌慌张张跑进树林的背影,微笑着摇了摇头,想不到一向庄重的女孩竟然在内急的时候也是这般俗气,所以,漂亮的女孩人前庄重淡雅,举手投足之间无不超凡脱俗、清纯高洁,然内急的时候也是那班般德性。
“子谦,快来看了!”
然而,正当段子谦摇头微笑之际,刚窜进树林,还没等段子谦摸出电话找拖车的,宋敏君又跑了出来,一路跑还一路尖叫,看来树林里一定存在着某种让宋敏君惊吓的东西。
“怎么了,你这是?”段子谦急忙迎过去,抓起宋敏君的肩膀,“遇到色狼偷窥了?在哪?”
“我在树林里看见一具尸体?”宋敏君慌张地。
“尸体?”段子谦也紧张起来,他急忙问,“你在树林里有一具尸体?”
“是的。”宋敏君点点头,“我看见有一具尸体,全身都是血,吓得我急忙跑了出来。”
“走,去看看!”
“我好怕!”宋敏君紧紧抓着段子谦的衣角,紧紧跟在段子谦的身后,她虽然害怕,不过害怕抵不过强烈的好奇心。
“哝,就在那里!”
两人战战兢兢的步行数十步,远远的看见树林深处确实躺着一个人,宋敏君不敢走过去,拉着段子谦的衣角往前指了指。
“奇怪啊!怎么会有人倒在这里?”段子谦虽然站的很远,不过他还是看得很仔细,瞧了半,然后皱着眉头,“上去看看!”
“别去!”宋敏君拉住段子谦,“如果这里是案发现场,咱们走上去一定会留下痕迹的,到时候警察一来,咱们就不清了。”
“你放心,这里并非案发现场,而且我怀疑那人还活着。”段子谦。
“没死?”宋敏君不相信,她又也皱着眉头瞧了瞧,,“没死他躺在地上干什么?这个人衣着考究,西装革履的,头上还带着一个面具。”
“这就是我还活着的原因。”段子谦,“衣着这么考究,相信不是靠步行赶路的人,一定是开轿车的,至少是坐在车上,坐在车里的人怎么会躺在树林里呢?这一带并无打劫的人,所以这里不可能发生命案。”
“那你尸体怎么会在这里?”
“这不是尸体!”段子谦又强调了一次。
“你这不是尸体又是什么?你看是不是绑匪撕票,然后将尸体搬到这里的?”
“不是!如果绑匪将其尸体移到这里,那么他身上的衣服一定会磨蹭褶皱的,至少也要弄脏一些,可是你看,那人的衣服很干净,只有蹭到地面的衣服有泥,所以,可能这人受了伤,自己跑到这里就昏过去了,要不咱们上去看看。”
“要真是命案,咱们上去会破坏现场。”
“我觉得这人还没死,所以可以上去的。”
“可是……”
宋敏君还在犹豫,不过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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