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参与高氏的运营,但不代表他享受的都是平民生活。相反,任何富家子弟会用到的各种奢侈品牌,他也都拥有。他今天穿得就是一件范思哲银灰色衬衫,价格绝对不少于四位数。而钟天给他选的这件衬衫标价才199元,没准儿人家还会打折呢。导购小姐更不明白了,穿范思哲的帅哥给一小姑娘当情人,就为了一两百块的普通衬衫?
高远自己很不满意,可是钟天却是眼前一亮。若是换作别的三十多岁的男人穿浅蓝色,可能会有装嫩的嫌疑而且会有些娘。但高远不同,他皮肤白,这颜色更衬得他五官柔和俊朗,斯文雅致,清清爽爽的,总之更加魅惑众生了。见钟天看得那么痴,高远终于有信心了,在穿衣镜前整整领口,帅气地扣好袖口,说:“没想到真是合了那位小姐的话,穿什么都挺好看的。”
这男人一点儿都不谦虚,不知道自己早已成为周围花痴的女性朋友的焦点了吗?不顾导购小姐期待他再买几件的目光,钟天取出钱包的卡,挥挥手,冲她说:“刷卡,衣服包好。”
高远补充一句:“把里面那件旧的包好就行,这件新的我穿着。”
导购小姐刷卡去了,心想没见过这样的男人,他原先那件范思哲肯定是山寨版,否则哪能连一件百多块钱的衬衫都不如。刷完卡,钟天领着提包的高远直接出了商场门口,可不能再让他继续待下去,不然非得被那些如狼似虎地眼神吃了不可。真是的,找这种高档货色当男朋友太不省心了。
上车的时候,钟天才接过高远手中的东西,问他:“你不是挺不喜欢这颜色,怎么穿上又不脱了呢?不怕别人说你装嫩了?”
高远笑笑说:“只要是你选的,别说装嫩,就是让我穿大红的裙子去上班,我也坚决服从命令,定不和你磨叽。”
“这小嘴儿可真甜。”钟天这么说,心里却是阴风飒飒,高远穿着大红的裙子,然后跟在她身后,哎呀,她简直不想活了,这不是妖魔怪兽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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