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以及满刺加使节向明廷控诉葡萄牙人强占满刺加王国的罪行,引起明朝的反制。1521年,海道副使汪鋐指挥明朝海军进攻屯门,最终在围困近一年后利用暴风雨天气将葡萄牙人击退。
1523年,明海军又在新会西草湾发动突袭,击败了由麦罗·哥丁霍率领的前来援助屯门的武装船队。葡萄牙人被逐出广东后,转向浙江和福建沿海寻求贸易机会,并以浙江宁波附近的双屿港为基地。
他们与沿海的中国走私海商及倭寇勾结,从事走私贸易,在浙江和福建沿海亦商亦盗,挑战明帝国的海上权威。1548年,浙江巡抚朱纨派兵剿灭双屿港各海盗势力。据称,此役有800名左右的葡萄牙人丧生。
此后,葡萄牙人重返广东沿海活动,他们吸取了在浙江和福建的教训,换了一副“恭顺”的态度,继续贸易。1553年,葡萄牙船长索萨到广东向海道副使汪柏行贿,于1554年后以晾晒货物为名,获准进入澳门居停贸易,并逐渐在澳门泊船筑屋,建立定居点。
从此,澳门逐渐成为广东与海外贸易的中转港口,中外海船群集。广东当局派遣“守澳官”及军队驻扎澳门,管理港口船舶出入,收取商税,可以说澳门成了大明帝国的一个“特区”。
1580年,葡萄牙人在日本长崎建立商馆。他们依托果阿、马六甲、澳门、长崎的据点和商馆,垄断香料产地,最终控制了印度洋与中国南海之间的主要航道和贸易,并向出入这两个海域的亚洲商船征收过路费。
他们在澳门收购以丝绸为主的中国商品,转贩到盛产白银的日本,然后用日本的白银再到澳门购买畅销欧洲市场的中国丝绸,和到马六甲购买香料,运回欧洲销售。
这样,其运回欧洲的香料等货物的货款以及运费,竟能用东亚区间贸易所获得的利润支付。由此,葡萄牙在东亚贸易中赚取的巨额利润吸引了其他欧洲航海强国。
西班牙人不甘于香料贸易为葡萄牙人所垄断,他们的舰队穿过美洲南端的海峡,也来到了东南亚。1521年,西班牙人闯入了葡萄牙人的势力范围——马鲁古群岛,企图与葡萄牙争夺香料贸易市场。
不过,根据双方于1529年签订的《萨拉戈萨条约》,西班牙人同意将活动范围限制在马鲁古群岛东部。之后,西班牙人不断增加在马鲁古群岛以北地区的影响力。
1542年,西班牙远征舰队为了向王位继承人菲利普二世(elie )表达尊敬,将这片区域命名为“菲律宾”。但是,1545年至1548年,墨西哥和秘鲁发现了银矿,于是,西班牙人将注意力集中到了美洲。
1564年西班牙人重返东方,他们占领了菲律宾中部米沙焉群岛的宿务,正式在菲律宾建立起第一个殖民地。574年,西班牙人又占领了吕宋的马尼拉,大力招福建商人和日本商人前往贸易。
西班牙人还开辟了马尼拉——阿卡普尔科航线,通过“大帆船贸易”,连接东南亚与美洲的贸易市场。
当时,西班牙商人从墨西哥阿卡普尔科港出发,携带大量银元到马尼拉,然后再到葡萄牙人控制的澳门购买以丝绸为主的中国商品,最后经马尼拉回到墨西哥的阿卡普尔科港。约一半的丝货将被运往欧洲,其余的则在西属美洲销售。
经过西方早期殖民者的努力,大航海时代的世界性的全球航运网就此成型。但是,随着西方殖民者陆续进入亚洲地区,明帝国与亚洲各国通过朝贡贸易建立起的“宗藩”关系已难以维持。同时,私人海外贸易迅速发展起来,明帝国禁而不止。
于是面对世界贸易的压力,再加上嘉靖后期,倭寇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海禁政策带来的种种弊端已为时人诟病,社会各阶层要求开禁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明帝国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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